青春政读书 | 为权利而斗争的价值思辨与现实观照
5月27日晚19时30分,政府管理学院第十期读书会在线上如期举行。万鹏飞老师从对现实的观照出发,引导同学们探寻法与权利的本旨与联系。
一、导读教师介绍
万鹏飞,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博士,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学理论与政策分析中心博士后研究员。研究领域包括比较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公共服务的组织与管理、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城镇化战略。
二、导读作品简介
《为权利而斗争》是耶林在1872年春天在维也纳那场获得满堂喝彩的告别演说而出现的。在从概念法学到利益法学之路上,《为权利而斗争》在耶林法律理论发展过程中处于中间位置。在这本书中耶林指出,所有的权利都面临着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险,因为权利人主张的利益常常与否定其利益主张的他人的利益相对抗。所以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要实现权利,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
三、导读内容
同学们首先分享了自己对于作品的阅读感受。韩志杰围绕“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主张权利是精神上自我保护的义务,完全放弃权利是精神上的自杀”等命题分享了看法,认为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去为之斗争。马婕同学对耶林在法理学和概念法学中的作用进行了探讨,强调了自然法中法的感情和道德传统的地位。余蓁茜对于法目的的二分法进行了解读。玛冉丽则结合自身实践经历对权利观表达了关切。黄磊对法目的的表达机制进行了分享。黄筠茹从对中西方宪法的比较入手,表达了对西方权利观的兴趣。刘松颀认为作者从吸引力与道德推力两方面强调了捍卫法律尊严的重要意义,并围绕权利的放弃分享了思考。应验将自下而上的权利与自上而下的权力进行比较,并对斗争与危机的关系进行了分享。
同学们分享毕,万老师首先阐述了选择本书的目的。《为权利而斗争》体量虽小,但与当下疫情现实关系密切。在疫情抗击中,政府实行了准战时状态管理,个人的权利空间受到很大压缩。虽然看起来有其必然性,但是一些问题和现象还是值得反思:如个人信息无限度、无约定地使用与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政府行使强力的法律依据和程序;社区基层组织行使强力的法理和程序何在;公民对疫情的信息知情权问题;因为新冠疫情抗击而导致一些群体权利的减损等等。因此,权利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为权利而斗争》具有时代价值和学术价值。
万老师接下来围绕三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进行分享:什么是权利?为什么为权利而斗争?如何为权利而斗争?老师将耶林与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学-权利的科学》、《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和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结合起来考察。万老师特别指出,权利概念源于法权(Richt)这一概念,本身具有双重意义:一为客观意义上的客观法和规范,指由国家执行的法律规则的总和,即生活的制定法秩序;二为主体意义上的主体权利,即指抽象规则如何化为个人的具体权利。二者一体两面,表明法与权利的密不可分,法以权利为理念和灵魂,权利以法为客观化和保障。以权利为基础的法与中国历史传统中以统治工具为目的的法意义迥然不同。
之所以要为权利而斗争,万老师将耶林的论述概括为三点:为权利而斗争是一种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实现自己的权利不仅仅是个人的使命,更是实现共同体利益的要求;为权利而斗争是涵养民族道德力量的要求,是国家健康和强大的源泉。
万老师在与同学们分享时指出,为权利而斗争并不是耶林首先提出,康德在《法的形而上学》就已经提出,作为国家最高的善业的国家福祉在于,一国的宪法和权利的原则两者之间获得最高的和谐。这种状态就是理性通过绝对命令向我们提出的一项责任,要我们为此而奋斗。耶林更进一步,阐述如何去做,行动导向更加明确。万老师谈了他对耶林权利行动说的理解:法的本质在实行,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的痛苦是斗争的动力,强烈的是非感即正义感是斗争的内在信念,是非感的敏感程度是斗争的触发器,行动力则是斗争取得成效的“最后一公里”。
最后,同学们继续分享了自己的感受,与老师探讨了法治与权利的相关问题。
四、同学感悟
通过这次读书会,我体会到了:为了权利而斗争是一种具有道德意义的行为,这既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更是对社会的义务。为权利斗争本身也就是法律实施和运行的过程,社会只有在这样不断的权利斗争当中才能渐渐树立起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条文本身才能体现具体个人的利益。
——政管17级本科生 黄同学
万鹏飞老师结合疫情中暴露的问题和民法典的颁布,提出了很多对权利思考,然后从什么是权利、为什么要为权利斗争、怎样为权利斗争对书中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梳理。老师结合康德和黑格尔的作品,特别强调了对权利概念的理解,让我们对权利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政管19级本科生 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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